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同步施行。为有效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贯彻落实,3月3日,青神县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登记注册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对《条例》背景、目的、内容进行学习,对新主体登记材料规范和主体登记文书规范进行详细解读。《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各单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优化和统一。《条例》首设歇业制度,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休眠”,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培训期间,工作人员认真聆听并做好学习记录,会后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通过培训,参会人员掌握新变化新要求,下一步将继续苦练技能、担当作为,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保驾护航,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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