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食药监械当罚[2017]02号
2.处罚名称:青神县金益眼镜有限公司经营的“软性亲水接触镜”(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0150 产品批号:J1203762)未执行购进、验收、销售记录案
3.处罚级别:警告
4.处罚类别:警告
5.处罚事由:青神县金益眼镜有限公司经营的“软性亲水接触镜”(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0150 产品批号:J1203762)未执行购进、验收、销售记录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县金益眼镜有限公司
7.行政相对人代码-1:川170053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332621*****8090
9.法定代表人名称:周欠长
10.处罚结果:警告
11.处罚决定日期:2017年1月13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食药监局关于对康贝连锁青神宏济生店经营“复方甘草片”(20150804)采取现金交易等行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康贝连锁青神寿康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拆零药品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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