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神蛮丽花美容院使用“靓妆素颜霜”(批号:AZ610229)等3种超过限用日期化妆品案的处罚决定

  
日期:2019年05月31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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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市监行处字[2019]第320号

2.处罚名称:青神蛮丽花美容院使用“靓妆素颜霜”(批号:AZ610229)等3种超过限用日期化妆品案

3.处罚级别:警告、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4.处罚类别:警告、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5.处罚事由:青神蛮丽花美容院使用 “靓妆素颜霜”(批号:AZ610229)等3种超过限用日期化妆品案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县红颜美容美体生活馆

7.行政相对人代码-1:92511425MA6864WH1A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513826****3424

9.法定代表人名称:童椒

10.处罚结果:警告、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11.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4月30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1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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