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野生菌类虽美味 谨慎食用勿忘记

  
日期:2023年07月25日  来源:青神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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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雨季来临,各类野生菌进入生长旺盛期和采摘食用期,但野生菌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有些菌有毒不能食用,且毒性成分复杂,误采误食或加工不当都有可能发生中毒,一旦食用发生中毒,症状各异且无特效疗法,死亡率极高。为有效预防此类中毒事件发生,青神县市场监管局特提示如下。

一、野生菌中毒危害

野生菌的毒性成分复杂,通过烹饪、加工或者晾晒等方式不能破坏其毒性。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菌中毒后,致死率高,且无特效疗法。

二、谨慎采食野生菌

不要采摘、出售、购买、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色泽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一定要炒熟煮透后食用。

三、严禁特殊场所加工野生菌

严禁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场所加工出售、提供、使用野生菌。

四、餐饮单位要严格把关

餐饮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采购和加工人员宣传教育,严格索证索票,做好进货台账,不采购不熟悉的野生菌,按照安全的烹饪方法加工野生菌,把好采购关和加工关,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

五、应急处置方法

食用野生菌后,如果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觉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医院治疗。来不及就医的,应当立即采取催吐、导泄等方式,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毒素后及时就医,同时保留好菌类样品或者呕吐物供专业人士救治参考。

青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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