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2021年7月22日——7月27日,青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6家事业单位2020年度法人公示信息开展了实地核查。现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序 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
1 |
青神县工人俱乐部 |
12511726451710239N |
涂建平 |
青神县振兴路4号 |
2 |
青神县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事务服务中心 |
12511726MB1179938Q |
王丽芬 |
青神县青衣大道人社大楼四楼 |
3 |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
125117267650516352 |
李卫祥 |
青神县青城镇育艺街60号 |
4 |
眉山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 |
12511726MB033975XG |
曾 云 |
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 |
5 |
青神县青竹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12511726MB1B3099XR |
朱虹雨 |
青神县振兴路北段59号 |
6 |
青神县高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2511726MB1H3075XR |
张 勇 |
青神县高台镇麻柳街87号 |
二、抽查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包括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包括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对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资产损益情况、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等。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章使用情况,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实际使用单位印章、印迹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等。
三、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一)青神县高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未及时刻制单位印章。
(二)眉山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年度报告书中开办资金与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年末数不一致,超过原开办资金20%,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针对以上核查发现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定整改时限,要求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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