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批前公示

  
日期:2017年12月20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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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已于2017年12月7日通过了青神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4次会议。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青神县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规划区、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规划区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相一致。范围包括青城镇和南城镇全镇域,黑龙镇的青竹村、茅林村、新平村、游滩村、五梗桥村,西龙镇的长池村、江滩村、马槽寺村、光辉村、钟家山村,瑞峰镇中岩村北部,白果乡的坛罐窑村、甘家沟村、楼坊溪村,以及高台乡的诸葛村、百家池村,总面积101.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青神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为1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2017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现状和降雨、土壤、地下水、下垫面、排水系统、城市开发前的水文状况等基本特征,识别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主要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三)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四)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识别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提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针对现状问题,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

(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根据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分解到排水分区;中等城市和小城市要分解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并提出管控要求。

(六)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

(七)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明确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

(八)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四、规划目标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的要求。

此次公示期为30日,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8日止,群众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附上联系电话及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送青神县城市规划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6573121,36573127,电子邮箱:793856835@qq.com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 12月20日

 

规划区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图

 

规划区海绵功能分区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西龙组团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机械产业园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城北片区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滨江片区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老城片区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竹编产业园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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