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中心城区消防规划》批前公示

  
日期:2017年12月19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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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城中心城区消防规划》已于2017年12月7日通过了青神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4次会议。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青神县城中心城区消防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县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县域:青神县域为按行政区划分的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其范围覆盖整个行政区管辖范围,含7个镇,3个乡,县域总面积38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青神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为1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2017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一)完善中心城区消防安全布局。按照《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及《四川省消防条例》,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城区消防体系,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完善中心城区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消防站建设用地并严格管理控制;加强消防供水设施、消防通信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子系统的建设;制定消防站等消防设施的近期建设规划,适应消防体系建设的需要。

(三)合理布局防灾避难场所及疏散通道。按照消防部门和城建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合理布局紧急防灾避难场所;城区防灾避难救援通道系统规划应依据现有道路资源,加以适当改造和优化,形成网络。

(四)协调和指导市政管线设施规划建设。实现消防规划与市政给水、通信、电力、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五)明确消防组织体系。提出中心城区消防的组织结构体系建议,落实各部门消防责任分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六)提出预防措施体系。提出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与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消防隐患。

四、分期建设目标

(一)近期主要目标

1.完善中心城区以及重点镇的消防队站及装备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立体化灭火和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2.进一步改善全县消防安全布局。

3.完善消防水源相关建设

近期内主城区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90%,完好率达到95%以上。

完善消防后备水源建设和管理,建议将消防后备水源建设、管理也一并纳入青神县人大立法,明确其建设及管理主体,在中心城区建成一批沿江消防取水设施。

4.消防通信系统建设

三大基础网络的建设:包括扩容有线通信网,完善无线通信网,优化卫星通信网三方面。

完善两大中心的建设:完善作战指挥中心的建设和消防信息中心的建设。

加强指挥调度和图像语音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

(二)中、远期主要目标

1.合理进行城市消防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布局,完善防灾疏散避难系统的规划建设。

2.逐年加大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的建设力度,至2030年,全县应按辖区面积4~7平方公里的标准完成全面覆盖主城区的城市消防站建设,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统筹城乡建设水平同步实施新建城市消防站以及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建设。

在全县一般镇应按照其城镇建成区规模完成乡镇专职消防队(站)和乡镇志愿消防队(站)、微型消防站(队)的建设。

3.实现全县范围的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和完好率达到100%;完善城市、农村地区利用各种自然、人工水体的消防固定取水点系统及其通车道路建设。

4.城乡公共消防设施配套完善,人员训练有素、技术精良、装备先进,预防和抗御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建设达到全省一流。

(三)远景发展目标

在中心城区按照各地总体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实现其城镇建设规模同时,健全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微型消防站(队)、街道、社区、村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共同形成覆盖青神县域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此次公示期为30日,从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17日止,群众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附上联系电话及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送青神县城市规划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6573121,36573127,电子邮箱:793856835@qq.com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19日

 

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图

 

消防站规划图

 

消防车道规划图

 

危险品运输通道规划图

 

消防通信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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