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商品牌培育工作,推动电商产业加快发展,打造“西部知名电商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坚持以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抓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区域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产品品牌为重点,以提升质量效益为核心,按照提升价值链、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的要求,大力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健全农业品牌培育、保护和监管机制,打造青神县电商品牌集群,厚植我县农业发展优势,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立足“消费”导向,主动适应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文化挖掘、质量管理、科技创新、商标注册、品牌培育等手段,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具有青神特色、绿色理念、安全优质的青神县电商品牌新形象。
2.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涉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品牌支持保护和宣传推介,营造有利于青神县电商品牌培育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3.坚持绿色发展、提升效益。按照“绿色、健康、品质、创新、效益”的理念,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青神县电商品牌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产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主要目标。
以区域公用品牌为统领,以行业品牌为支柱,以产品品牌为基础,夯实我县农业品牌创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完善农业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和营销体系,培育和创建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青神农业品牌。到2020年,进一步壮大全县“三品一标”产品总量,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眉山市知名商标5个以上,探索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形成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美誉度好的特色化、精品化、规模化电商品牌集群。
二、工作重点
(一)依托资源优势,培育公共品牌。发挥我县农产品资源、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建立完善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保护和监管体系,加大青神竹编、青神椪柑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力度,引导鼓励品牌创建主体注册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以及证明商标,打造具有青神特色、安全绿色、市场认可的区域公用品牌。
(二)依托主导产业,培育行业品牌。立足我县优势主导特色产业,把握产业定位,整合品牌资源,力争每个主导产业都培育出引领发展的行业品牌。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品牌。以竹编和椪柑等特色产业为重点,按照品牌引领、品质保证、品种优先的发展思路,打造青神竹编、青神椪柑核心区,培育核心企业,引领全县竹编产业、椪柑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打造优质畜禽产品品牌。生猪、家禽等畜禽产品及花生、土鸡等地方特色品种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培育畜禽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打造一批畜禽产品知名品牌和知名商标。三是打造生态绿色渔业品牌。结合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以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悠久历史文化的渔业产品为重点,打造青神江团、胭脂鱼等品牌。
(三)依托核心企业,培育产品品牌。强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品牌意识,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包装、策划和宣传推广,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核心竞争优势。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品牌,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品牌运营核心企业,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农业“三品一标”,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品牌创建主体培育。支持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支持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扩大品牌产品生产规模,主动适应市场化、信息化和消费升级的要求,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认证,健全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鼓励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整合资源,打造优势品牌,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实现品牌共享共建。
(二)强化品牌创意设计和推介。积极支持品牌创建主体深入挖掘我县独特的自然优势、地理优势、历史文化内涵,强化人文、地域和风土气息,加强农业品牌创意设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以及国内外知名展会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品牌营销策划和宣传推介,提高社会公众对青神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三)强化品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按照品牌化要求,不断健全县级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建设,以椪柑、腊制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推行农产品二维码、一维码、射频码等信息化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检测力度,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品牌质量安全认证,加快“三品一标”和QS认证步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市场信誉。
(四)强化品牌保护。依法依规强化品牌保护,严厉打击和惩处假冒伪劣品牌等违法行为,创造有利于品牌培育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好老字号和区域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产品品牌,提升品牌社会公信力。引导品牌建设主体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五)强化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重点培育本土电商平台及知名电商企业,引导农业电子商务企业走差异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路子,扩大品牌产品网上销售量。支持电商品牌创建主体与国内知名超市、批发市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扩大线下销售量。加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力度,鼓励发展农业电商、跨境电商、直销店等新型流通模式,扩大品牌农产品销售范围,提高电商品牌市场影响力。
(六)探索建立电商品牌目录制度。强化政府公益服务,探索建立电商品牌目录制度。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产品品牌形成目录,统一组织发布,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引导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做大品牌、保护品牌。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实施电商品牌培育作为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本方案的具体措施,并做好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成立农业品牌协会或专家委员会,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电商品牌创建,研究出台分类开展优质特色区域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产品品牌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涉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工商质监、食药监、商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农业系统内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商品牌培育工作。农业产业化部门要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引导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农民专业合作指导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品牌;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特色产业等部门要分别加强粮食、畜禽、渔业、特色农业和休闲农业等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农产品质量、绿色食品、农业生态环境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市场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牵头做好电商品牌培育日常工作。
(三)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要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搭建平台,加大对电商品牌培育的支持力度。要积极整合现有各类涉农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品牌培育创建。要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品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加大对龙头企业新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奖励力度。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把电商品牌培育计划实施情况列入对各涉农部门、乡镇绩效评价内容,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电商品牌培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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