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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民政局对县政协第十届第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作者:敬老院服务中心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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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军、余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养老机构用工难的对策及建议》(第6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的建议,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持续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

一是继续执行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政策,按照50元/月/床的标准给予民办养老床位补贴,将补贴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贴资金每年发放一次。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例如政策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等,增强养老机构造血能力。三是常态化为民办养老管理和护理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和平台,在省、市、县等培训中,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学习名额,且每年为民办养老机构举行一次全覆盖的管理、护理能力培训。

二、部门联动,培育本土专业养老服务队伍

民政、人社、教体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截至目前,动员我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拓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业务3所,并将鼓励号召3所培训学校加大宣传,招收符合条件的学员进行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训合格后将积极推荐到我县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增加我县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提升我县整体养老护理水平。县教体局也在积极与青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接探索在该校增加养老护理内容,力争通过专业学习,为县内养老机构提供人才支撑。

三、强化宣传,提升养老行业社会认可度

通过敬老模范县创建、老年友好示范社区创建、“敬老月”活动、护理人员技能大赛等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突出养老服务行业的重要性和价值,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提升社会对养老工作的认可,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养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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