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民政局对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作者:敬老院服务中心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分享: 

政协法群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激活养老服务阵地,提升村(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第32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围绕建议开展相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摸底调查

2023年3月,我局对全县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全覆盖走访调研,全面摸清情况。

(一)从点位建设情况看:2011年至今,我县已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改造社区活动室、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布局多个综合式、门口式、嵌入式养老服务站点103个(养老服务综合体3个、日间照料中心16个、养老服务分中心10个、养老服务助餐点4个、养老服务点70个),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基本构建,城市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

(二)从运营管理情况看:运营中93个,未运营10个。由村(居)委会运营的有69个,由村老年协会运营的有4个,由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的有3个,由居民小区业委会运营的有8个,由个体户运营的有9个。高台镇诸葛村长者食堂、青竹街道花园社区爱邻厨房、青竹街道夕阳驿站、罗波乡西坝村石花助餐点等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效果良好,充分发挥养老服务阵地服务老人、服务城乡基层治理的作用,辖区老人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极大提升,社会评价高。其他大部分村(社区)均处于不断学习探索创新适合村情民意的养老服务模式阶段。极个别村(社区)在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发力不够,有待加强。

二、建强阵地,激活服务

(一)加大投入,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为了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2023年拟计划投入资金145万元支持新建和提升改造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个。目前已建成2个,已开工17个,拟开工1个。

(二)创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目前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大多数为村(社区)牵头负责运营,运营模式相对单一。县民政局通过实地调研,建议乡镇(街道)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稳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运营。鼓励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倡专业人干专业事。

(三)整合资源,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开展兜底保障服务。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2023年将对全县9932名低收入家庭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二是开展普惠型服务。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常驻小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企业积极探索“养老+物业”模式。对现有家政服务队伍赋能,打造综合型服务队伍,探索“养老+家政”模式,引导家政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三是开展个性化服务。积极对上争取全省“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对县域内具有潜在风险的长者开展服务,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监督管理。县民政局于2023年3月制发《青神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青民政〔2023〕12号),从管理主体、人员配置、制度配套、服务内容、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指导,鼓励采用公建民营模式或推荐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充分激活养老服务阵地。

(二)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养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职能职责,建立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23年3月23日,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对所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2023年4月17日,青神县养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议对2023年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上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对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