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政务公开 >> 履职依据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青神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青府发〔2020〕8号

  
日期:2020年11月26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分享: 

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青神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11月3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批准。为稳步推进我县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调整后的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的补偿标准适用于青神县县域范围内因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青苗补偿、房屋重置价补偿、货币补偿购房安置房屋抵扣部分拆迁补偿、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零星林木补偿、成片林木补偿等六大类补偿,各类补偿标准按附件1至附件6的标准及其有关说明执行。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林木、果树、花卉等。

(二)室内和屋顶种植的林木、果树、花卉等。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抢修、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不具备合法批准手续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三、青神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实施时间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时间为准,即2020年11月3日。

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新旧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五、各类补偿标准由青神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7〕1号)文件中涉及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相关标准同步废止。

附件:1.青神县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2.青神县房屋重置价标准表

3.青神县货币补偿购房安置房屋抵扣部分拆迁补偿标准表

4.青神县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5.青神县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6.青神县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

青神县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补偿标准(元/亩/年)

1

大春

1880

2

小春

附件2


青神县房屋重置价标准表

序号

补偿

项目

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

认定标准

1

砖混(现浇)

结构

900

框架结构,现浇盖顶,砖砌混凝土墙体,层高2.8米以上

2

砖混(预制)

结构

850

框架结构,预制板盖顶,砖砌混凝土墙体,层高2.8米以上

3

砖木结构

600

砖砌柱头,小青瓦盖顶,预制板镇顶,砖砌墙体

4

土木、木结构

400

砖墙草盖、土墙小青瓦顶、穿逗(排立)结构,层高2.8米以上

5

其他结构

160

砖砌柱头,四面围合,顶盖玻纤瓦、彩钢瓦等

附件3

青神县货币补偿购房安置房屋抵扣部分拆迁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

项目

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

认定标准

1

砖混(现浇)

结构

540

框架结构,现浇盖顶,砖砌混凝土墙体,层高2.8米以上

2

砖混(预制)

结构

500

框架结构,预制板盖顶,砖砌混凝土墙体,层高2.8米以上

3

砖木结构

360

砖砌柱头,小青瓦盖顶,预制板镇顶,砖砌墙体

4

土木、木结构

280

砖墙草盖、土墙小青瓦顶、穿逗(排立)结构,层高2.8米以上

5

其他结构

160

砖砌柱头,四面围合,顶盖玻纤瓦、彩钢瓦等

附件4

青神县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1

围墙

乱石垒、土围墙

立方米

150

砖、石围墙

立方米

300

2

院(晒)坝

三合土

平方米

12

砖、石、

水泥砂浆

平方米

15

石板坝

平方米

25

3

堡坎

石堡坎

立方米

400

立方米

350

立方米

300

其它

立方米

200

4

水缸


120

5

地窖


300

6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30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50

条石粪池

立方米

40

7

水池

(院坝内)

砣石、条石池

立方米

80

石砌、砖砌、混凝土

立方米

100

造型水池

立方米

100

8

水井

土水井

480

条石水井

960

压水井(含机械取水)

720

机井(含抗旱井)

1200

9

灶台

土灶

150

红砖砌灶

180

瓷砖灶、水泥灶

240

节能灶(含设施)

300

10

坟墓

普通土堆坟

960

砖、石、水泥修砌

1920

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它材料刻成的墓碑

3000

11

水管(户外)

钢管

12

胶管

8

12

沼气池


3000

13

粮仓

砌筑体

立方米

40

14

砖、石、混凝土柜


立方米

150

15

排灌沟

衬砌

平方米

30

未衬砌

平方米

10

16

围墙大门

铁大门

平方米

150

木大门

平方米

100

17

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

竹架

平方米

10

钢架

平方米

20

塑钢

平方米

30

其他棚

平方米

5

18

水塔


立方米

200

19

简易棚

临时搭建,无永久固定设施

平方米

60

20

猪圈

混凝土或机砖猪圈连同厕所

180

21

养鱼补偿

养鱼损失补偿

1500

捕鱼补偿

200

22

鱼池

浆砌鱼池

立方米

8

砖石砌筑鱼池

立方米

10

土鱼池

立方米

5

23

自来水设施


100

24

涵管


30

25

闭路电视

天线


200

26

固定电话


100

27

固定动力

电设施


千瓦

60

28

动力基础

设施

混凝土

立方米

30

29

电杆

(含线路)


300

30

机耕道

混凝土,3米宽以上

平方米

30

31

机耕桥

4米宽以上

500

32

太阳能设备


800

33

天然气

天然气户头搬迁

3000

附件5

青神县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名称

生长期

说明

1

锦橙、血橙、脐橙、夏橙、椪柑、香柚、柑桔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6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100

幼苗

定植3年及以上

6

幼树

定植3年内

20

2

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11年

60

盛果

挂果12年以上

100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6

幼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未产果

12

3

荔枝、桂圆、枇杷、板栗、竖果、花椒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6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10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以上

12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10

4

葡萄

盛果

地径在5厘米以上

80

中产

地径在2—5厘米(含2厘米)

50

挂果

地径在1—2厘米(含1厘米)

15

幼树

地径在1厘米以下

6

5

香(芭)蕉

挂果


50


6

6

桑树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2

产叶(果)桑

初产叶(果)

5

中产叶(果)

15

盛产叶(果)

20

7

油茶、油桐、乌柏、梅子

幼树

未产果

5

小树

初产果

8

中树

中产期

30

大树

盛产期

50

8

竹林

25根以上

80

10—25根

50

10根及以下

20

9

杂树(松、杉、柏、椿芽等)

幼树

干胸径2厘米以下

2

小树

干胸径2—5厘米

4

中树

干胸径5—16厘米

15

大树

干胸径16厘米以上

20

10

其他杂树

幼树

离地高度0.5—1米

2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主干胸径5厘米以下

4

中树

离地面高度2米以上,主干胸径5—16厘米

15

大树

离地面高度3米以上,主干胸径16厘米以上

20

11

银杏、桂花、其他园林乔木树种


胸径5厘米以下

20


胸径5—10厘米

50


胸径10厘米以上

100

12

藤椒



40

附件6

青神县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名称

生长期

说明

1

锦橙、血橙、脐橙、夏橙、椪柑、香柚等柑桔类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400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5000

幼苗

定植3年以内

1600

幼树

定植3年以上

2200

2

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11年

3600

盛果

挂果12年以上

4800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650

幼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未产果

2200

3

荔枝、桂圆、枇杷、板栗、竖果、花椒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360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480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以上

1900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2000

4

葡萄

盛果

地径在5厘米以上

4200

中产

地径在2—5厘米(含2厘米)

3000

挂果

地径在1—2厘米(含1厘米)

2200

幼树

地径在1厘米以下

1500

5

香(芭)蕉

挂果


3600


1500

6

桑树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000

产叶(果)桑

初产叶(果)

1800

中产叶(果)

2400

盛产叶(果)

3000

7

油茶、油桐、乌柏、梅子

幼树

未产果

400

小树

初产果

700

中树

中产期

2500

大树

盛产期

4500

8

笋竹


4000

9

竹林

25根以上

3600

10—25根

2500

10根及以下

1650

10

杂树(松、杉、柏、椿芽等)

幼树

干胸径2厘米以下

1000

小树

干胸径2—5厘米

1500

中树

干胸径5—16厘米

2500

大树

干胸径16厘米以上

3000

11

其他杂树

幼树

离地高度0.5—1米

70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主干胸径5厘米以下

1200

中树

离地面高度2米以上,主干胸径5—16厘米

2000

大树

离地面高度3米以上,主干胸径16厘米以上

3000

12

银杏、桂花、其他园林乔木树种


胸径5厘米以下

3000


胸径5—10厘米

4500


胸径10厘米以上

6000

13

藤椒

新栽

1200

投产

4000

14

茶园

新栽

2000

试投产

3000

投产

5000

注:成片林木指成片面积在1亩以上的林木。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青神县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青神县人才等次晋升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