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0年02月24日  来源:县检察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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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是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经济有序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深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的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非法融资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2、是加强业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破坏国家政权稳定、社会安全稳定、民生民利的犯罪案件,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进完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3、是加强检察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4、是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强检。 加强新媒体工作室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拓展检察宣传途径,提高宣传实效。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创新发展,加强大数据库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应用,提升智慧检务服务办案实效,助推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5、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和公益诉讼.完成办案工作区建设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旨在防止以罚代行、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立案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开展立案监督,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5人)。现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公务员27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46人。另有遗属1人。(见批复表附表5)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批复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563510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3510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5635101.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00元,公共安全支出4546091.6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683.5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148.06元,住房保障支出374178.24元,节能环保支出50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624150.5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减少)原因是合理开支减少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5101.5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减(减少)624150.5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开支减少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47000元,公共安全支出4546091.6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683.5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148.06元,住房保障支出374178.24,节能环保支出50000元。(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4827101.5元,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808000元,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3788091.61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75800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47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280.00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7880.8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6522.79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3156.42,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1991.64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50000.00元,

用于检察机关负责的河道管理方面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4178.2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27101.5元,其中:

人员经费3604456.8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222644.6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局2020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执法监管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督。

2、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立案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开展立案监督,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或,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4、使检察官从繁琐的司法事务性工作中脱离出来,认真研究案情和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司法辅助人员配备层次清晰,明确职责,分工精细,确保案件流程高效运作。还要承担检察官身边从属工作和其他事务,辅助检察官完成大量的审理工作任务。

5、化解我县社会矛盾纠纷,改善我县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维护我县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健全我县社会保障体系。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22644.61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比2019年增加172896.3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聘用书记员工资。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20年,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5.以及单位认为其他需要解释的专业词汇

(以上,单位上有相关经费的请填写相关数据,没有相关经费的,填写0,千万不要删除模板里面的内容,破坏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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