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
青神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主要负责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国家政治安全,重点开展反奸防谍斗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稳重点人员稳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重大会节和敏感时段的维稳安保工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法律法学研究等工作。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好重大会节和敏感时段的维稳安保工作,持续实施“维稳跟着项目走”,加大涉稳突出问题排查化解,开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合成演练,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邪教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2.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深化平安乡村工作,全面完成“慧眼工程”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社会治理,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智慧小区”、“智慧警务”建设, 持续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乱点乱象整治,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好“法律七进”和“七五”普法成果总结,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行“互联网+教育矫正”模式,完成法律援助案件65(件)、法律援助事项2170(件)、服务人次2300(人次)目标任务,推进基层法学会实战化建设,落实7台智能法律服务设备,探索“网格+法律服务”工作模式,举办企业法治培训班。
4.深入推进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打造更多的“五星级党组织”,举办3天24学时的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选强配齐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向纪检组报告制度,认真做好 “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回头看”。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委政法委(含挂靠政法委的单位: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县法学会)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人。现在职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11人,事业4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退休5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24人。(见批复表附表5)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青神县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617182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2138.3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8969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6171828.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0元,公共安全支出4565971.03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240.84元,住房保障支出194143.68元,城市社区支出10896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82.75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委政法委2020年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98790.86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减少原因是办公费,接待费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1828.3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98790.86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接待费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82.7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240.84元,住房保障支出194143.68元。(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2318578.0元,用于保障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2763560元,用于保障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行政运行(项)1802411.03元,主要用于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276356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1000元,主要用于丰富我委支部活动的开展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1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2572.64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79782.75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1240.84元,主要用于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0255.59元,主要用于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4143.6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8578.30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1886.2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26692.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政法委2020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政法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创新社会管理资金(执行中下达)经费:认真做好全县重大会节和敏感时段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三零一不工作目标;
2、大调解工作经费:开展多元化调解工作正规化建设,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
3、法学会专项经费:加强法学研究交流,编印《青神法学》1期,参加省、市法学会组织的法学培训交流;加强法学会实战化建设,完成基层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并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值班服务;组织法学会员开展法治宣传。
4、反恐防邪专项经费:深入推进反恐、反邪教宣传教育。编印宣传挂图、海报、宣传手册、宣传单等,组织创作和编排一批反恐、反邪教文艺节目;抓好各类邪教人员日常稳控帮教工作;
5、河长制专项经费:根据一河一策要求,逐步改善水质,达到三类水体水质;
6、见义勇为基金(执行中下达):表彰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能量;
7、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为保障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确保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8、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宣传测评经费:及时发现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平安青神建设,实现共治共享的平安建设格局;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奖励经费(执行中下达):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促进社会平安和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印制扫黑除恶若干资料;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开展综治宣传,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召开综治工作会及综治工作培训;
12、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经费:提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能力,促进社会平安和稳,印发宣传资料;
13、铁路护路经费: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提高群众铁路护路知识,确保铁路沿线周边安全;
14、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加强工作宣传及网格化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群众知晓率,制作网格员马甲、信息公示栏等;
15、维稳信息员补贴: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队伍,拓宽维稳信息收集渠道,全面掌握全县涉稳引患,及时化解涉稳突出问题,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16、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发动广大群众共同监看视频监控,共同参与治安防范,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 17、依法治县专项经费:坚持以平安青神、法治青神、政法队伍建设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过硬队伍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18、综治中心运维费: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保障综治中心正常运行,建设平安青神。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县委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3000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20年,县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