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0年02月21日  来源:县法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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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3.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优化环境。牢牢把握县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县十四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青神高质量发展。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商事审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执行工作,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2.改进诉讼服务,司法为民增强幸福感。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改进和规范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职能,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加大微法院应用力度,全面提供移动终端在线立案、在线缴费、在线送达、在线调解等“一站式”诉讼服务。

3.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以服务大局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文化建设实质化为抓手,以“实体运行、实绩提升”为目标,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完善配套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提升审判执行效率。

4.加强队伍建设,从严治院夯实基础。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健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和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好日常监督。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民法院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地方事业编制8人)。现有在职人员57人(其中公务员49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28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85人。另有遗属3人。青神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青神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206522.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06522.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0206522.7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00元,公共安全支出831341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553.2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0434.21元,住房保障支出672117.12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620042.19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司法改革后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06522.75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减620042.19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后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00元,公共安全支出831341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553.2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0434.21元,住房保障支出672117.12元。

基本支出8727562.75元,用于保障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478960元,用于保障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81000元,主要用于法院党建活动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6790490.2元,主要用于法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78960元,主要用于法院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审判业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43968元,主要用于法院人员工资、津贴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88518.4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034.82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86024.45元,主要用于法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4409.76元,主要用于法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72117.12元,用于法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27562.75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8975.7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19858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民法院2020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民法院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切实解决执行难”专项经费:按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业务装备标准》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2、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进;

3、“诉源治理”专项经费:完成案件的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加强案件公平公正性,增强当事人满意度,提高结案效率;

4、办案辅助人员专项经费:确保法院办案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5、河长制专项经费:定期对两叉河的污染进行清理,保证清洁不堵塞;

6、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7、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使案件在审理过程客观公正;

8、司法救助经费:确保困难当事人得到有效救助。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98587元。比2019年增加457608.4元,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后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9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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