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
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研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推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各乡镇、党(工)委、县级相关部门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组织优秀党外代表人士赴高校开展培训教育。
2.充分发挥统战阵地作用,在5个统战基地丰富和完善统战元素,不断增强统战示范基地在统战工作大局中的引领作用。
3.积极指导统战团体建设,加强对县知联会和新联会的指导,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4.持续推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促进非公经济绿色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5.严格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积极争取少数民族项目资金,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帮扶。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委统战部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机关工勤1人)。现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8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18人。青神县委统战部一级预算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委统战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953791.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3791.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953791.7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981.6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30.0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329.43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50.56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委统战部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180306.70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3791.7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80306.70元,主要是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981.6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30.0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329.43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50.56元。
基本支出1353791.7元,用于保障县委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00000.00元,用于保障县委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97981.63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2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统战、依法治县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1300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50000.00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7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63.2元,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6668.60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998.28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1250.74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3078.69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4550.5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3791.7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4581.0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09210.6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2019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和谐宗教场所专项经费(含维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开展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宗教场所的渗透、治理“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谐宗教场所的创建,对全县宗教场所进行维修维护等。
2.会议费:主要用于召开各界代表人士中秋、春节茶话会,统战工作情况通报会和协商会等会议。
3.基层统战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层统战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4.培训费: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党委、基层统战干部、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非公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等各界代表人士的培训。
5.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特需费:主要用于开展统战、民族宗教调查研究,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战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加强对统一战线各方面的联络、联谊和慰问各界代表人士。
6.依法治县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加强对统战干部和统战对象法治意识的教育和提升;制作法治宣传栏,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
7.知联会、新联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加县知联会和新联会两个统战团体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
8.宗教团体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县佛教协会和县天主教爱国会两个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县委统战部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9210.63元。比2018年减少13089.37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县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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