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消防大队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28日  来源:县消防大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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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场所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动员社会消防力量,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消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2、办理行政许可,督促检查单位个人落实建设设计防火规范情况。督促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3、指导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业务技能训练,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灾害事故特点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全力参与各类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服务。全面提升监督执法服务水平,严格消防行政许可,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分析评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提高抵御火灾风险能力。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利用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组织教育培训等多渠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确保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提升灭火救援硬实力。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消防大队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0人)。现有在职人员0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人员0人)。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消防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2,76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760,00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消防事务)支出480,000.00元, 行政运行(消防事务)支出1,860,000.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000.00元,消防应急救援支出400,00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消防大队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190000.00元。主要是根据大队年度工作计划,消防应急救援支出中包含大型消防器材液压破拆工具等专用消防器材。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消防大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1,880,000.00元,用于保障消防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80,000.00元,用于保障消防大队进一步提升消防的硬件水平和战斗力,更好的完成防火和灭火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消防事务)支出1,860,000.00元,主要用于消防大队人员工资、公车维护等。

(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确保消防大队基层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以及其他共产党事务相关的活动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消防事务)支出48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消防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消防应急救援支出400,000.00元,用于消防大队购置专用设备等专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县消防大队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20,000.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县消防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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