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14日  来源:县消防大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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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场所实施监消防督管理,办理行政许可、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调查火灾事故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消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2.指导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业务技能训练,提高业务技能,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参与各类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事故的救援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监督执法服务水平和灭火、抢险救援攻坚力量;

2.全力推进消防队站建设;加强车辆、器材装备建设;大力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公安消防大队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0人。现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30人),退休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35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青神县消防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2,77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0,000元,(经费拨款2,570,000元,经费补助20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770,000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70,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消防大队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590,000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了消防执法车购置经费预算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消防大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消防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970,000元,是用于保障消防大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00,000元,是用于保障消防大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2,770,000元,主要用于消防大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消防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6,0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县消防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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