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14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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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

2.协助县政府领导完成会议决定事项;

3.负责做好政府法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的指导工作;

4.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

1.上级来文的收发、传阅、清退、立卷、归档和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和印信管理工作。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的拟办、送批、办理、立卷、归档工作,县政府大事记的收集、编号。

2.负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重要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常务会议定事项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办理人民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3.组织起草、修改、审核、送批、印制、分发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议定事项;组织起草、审核、清理、汇编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理县政府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承担县政府行政诉讼的代理任务;做好涉外侨台接待、管理、服务工作。

4.承办县政府全体、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工作会议,做好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收集、会议记录和议定事项的通知。

5.协助做好上级在我县召开会议的服务工作。

6.收集、综合政府职能范围内各方面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及时搞好信息收集、反馈,并向县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做好汇报。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现有在职人员54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公人员9人,机关工勤12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71人。另有编内长期聘用人员2人,临聘人员3人,遗属3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青神县政府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30715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71541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307154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334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93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4386元,住房保障支出560868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政府办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1780617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县政府办公大楼进行电梯采购与安装及政府大院内进行基础设施改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661621元,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409920元,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148334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系统效能监察、县乡村三级平台运行、电子政务外网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71293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31438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60868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政府办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3969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7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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