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水务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15日  来源:县水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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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水务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实施并完成2016年官厅水库灌区配套改造项目的建设任务。

2、实施并完成2016年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

3、实施并完成2016年岷江杨柳嘴和黑龙大堤工程建设任务。

4、实施并完成2016年思蒙河南城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

5、继续开展复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部门概况

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西山片站,东山片站、复兴、官厅、青龙水库管理处,鸿化堰片站、鸿化堰管理处,河管处、防办,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现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05人,退休人员72人,共计184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989594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95944.00元,经费补助1610000.0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14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85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39895944.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48197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028.00元,医疗卫生538196.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58979.00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572777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水务局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减少5049358.60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水务事务支出中有些项目实施完毕如“高台供水、鸿化堰导水堰工程等”有所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水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4168174.00元,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5727770.00元,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0481971.00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028.00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538196.00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058979.00元,用于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县水务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75180.00元。(数据出处:公开表3-1中公用经费总额)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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