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金融国资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08日  来源:县金融国资局  点击:[]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全县金融、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

3.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投融资平台;

4.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

5.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初审、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工作;

6.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对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进行监督、管理。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小微企业发展,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2.扎实开展好县内各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

3.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意识,要求部门(单位)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提高信息化管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收支两条线”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程序的检查;

5.加强与眉发展、市工投公司、市岷东大道公司等市级公司的合作,探索资产证券化、项目收益债等融资工具,拓展融资渠道;积极探索青发展与大型投资集团合作融资等新型模式,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6.做强做大公司,切实抓好转型升级,明确公司经营模式,争取实现投融资建设一体化,实现公司盈利。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金融国资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1人。现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人员11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金融国资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7,702,49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2,49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5,230,0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67,702,499.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71.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723.00元,城乡社区支出65,230,000.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31,818.00,金融支出6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26,087.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金融国资局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65290001.00元。主要是增加了地震巨灾保险补贴项目、县国资公司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青发展公司岷东大道项目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金融国资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359,499.00元,是用于保障金融国资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6,343,000.00元,是用于保障金融国资局机关及下属国企为完成特定的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县国资公司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青发展公司岷东大道项目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31,818.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国有资产管理、融资工作、依法行政等。

(二)城乡社区支出65,23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国资公司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青发展公司岷东大道项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71.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723.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26,087.00元,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金融支出600,000.00元,用于全县地震巨灾保险补贴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金融国资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95,300.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县金融国资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中共青神县委政法委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