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30日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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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青神县财政局是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务监督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性资金。组织制定各项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具体办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

3.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管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包括对县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查。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5.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负责全县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出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加强收支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提升财政收入分析研判和征收管理水平,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强化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2.夯实基础机制,服务保障民生。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统筹实施精准产业扶贫工程。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功能建设投入。着力保障基本民生,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3.创新投入方式,鼓励社会参与。深入推进PPP投融资模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全力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努力增加信贷投放,全面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服务于实体经济。

4.深化财税改革,增强服务功能。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工作,健全地方债务管理体系,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乡镇、部门会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理财水平。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现有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20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工勤3人,退休人员19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677,03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77,038.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0,677,038.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0,03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209.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614.00元,住房保障支出458,185.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增加905495.52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如“投资评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559,038.00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118,000.00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9,390,03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财政监督、专用财政票据及凭证档案印刷、财政国库支付平台运行、财政评审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00,209.00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228,614.00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58,185.00元,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年,县财政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70,618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17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3,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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