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31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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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要承担就业促进、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职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牵头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政策。

7.牵头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贯彻实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10.牵头拟订全县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11.统筹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持续推进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进度,深入开展人社服务事项大清理,实现群众线下办理“最多跑一次”;“一点登录、全网通办”,群众线上办理“不跑路”;“共享协同、一卡通办”,群众办事“少填表、少交证、少盖章”。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2.做好政策宣传。以“人社政策大知晓”活动为契机,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五险”缴纳意识和主动性;强化征缴,依法查处企业应保未保、恶意欠费等违法行为。

3.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帮扶,全方位兑现各类补贴。服务企业,主动作为,组织开展各类就业专项活动,积极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惠企政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尽快解决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促进培训与就业及产业的深度融合。

4.加强劳动维权。主动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依法履约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执法力度,扎实开展企业用工专项检查。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好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0人)。现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公人员6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20人),退休人员12人,离休人员1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52人。另有遗属4人。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分别为青神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青神县人才交流服务站、青神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青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607199.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47199.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1607199.7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0246.6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95622.52元,城乡社区支出46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06330.56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人社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30260872.23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减少人社事务。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47199.77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91727.77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0246.69元,卫生健康支出11295622.52元,住房保障支出406330.56元。

基本支出4513199.77元,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7094000元,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35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224228.03元,主要用于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2000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80000.00元,主要用于青神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日常办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600000.00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和维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险基金的补助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1998.5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3300.4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800000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719.76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2273.31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9349.21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1000000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34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06330.5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13199.77元,其中:

    人员经费3543165.7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70034.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社局2019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人社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2019年公开招聘、直接考核招聘、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经费:保障招考、遴选工作的顺利推进;

2、城乡居民保险业务推进专项经费: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依法管理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负责参保人员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收工作;加强城乡居保网络维护管理,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网络正常运行;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确保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标准申请拨付;

5、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职业技能大赛专项经费:进一步推进我县创业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组织我县各行业优秀技能人才组队参加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充分展现我县技能人才技术水平与风采;

6、干部人事档案室建设经费:完善干部档案制度建设,建设档案库房;

7、就业信息数据库维护经费:全县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录入和系统维护,促进各类人员稳定就业;

8、劳动监察、仲裁专项经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仲裁案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指导行政执法;

9、内审及政府投资工程审计经费(含购买服务):按审计工作要求完成内审工作,保障社保费足额征收,社保待遇足额发放、基金安全完整,更好地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企业军转干困难生活补助(县级配套):保障军转干部活动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现“零进京、零到省、不聚集”的工作目标;

11、人社大楼屋顶处理专项经费:通过基础环境的维修维护,保障驻人社大楼各部门人身财产安全和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为来访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12、数字化档案处理及监控软件(含购买服务):对管理的干部档案增加部分进行整理、数字化,有序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同时开展档案库房建设,购买档案管理软件等配套设施;

13、退休干部专项经费:保障退休干部协会活动正常开展;

14、维稳专项经费(含军转干部):全县军转干部活动开展,信访室等办案场所的监控设备和执法、办案设备;

15、项目前期专项经费:项目管理及开展各项工作经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6、徐友清1名伤残军人2019年伤残津贴:保障伤残军人正常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7、一体化住户调查业务培训、电子记账推进专项经费:提升城镇居民记账积极性,保障基础数据质量;

18、依法治县专项经费(含“两法衔接”):有力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1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项经费:提升专技人员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发挥其在生产生活中的专业性作用,促进全县教育、医疗、工程等领域更快更好发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县人社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50034.03元。比2018年增加47161.03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其中轿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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