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委农工办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31日  来源:县委农工办  点击:[]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财政局是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务监督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方针、政策,对全县“三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行使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的职能。

2.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对农业、农村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

3.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青神县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组、深化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城乡统筹委日常工作。

4.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四好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都市近郊型现代农业、以农为主统筹城乡、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民增收等工作

5.协调四个统筹办的工作、协调县级涉农部门的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突出农民增收核心位置。落实好农民增收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农民增收分析会议、收集编制评审资料、开展一体化住户调查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农村居民一体化住户调查总结、慰问。

2.坚持以绿色发展统缆农村工作全局。重点抓好“特色产业环线”打造和省级、市级“四好村”创建工作。

3.积极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工作和“以农为主统筹城乡”发展,围绕竹艺小镇、斑布小镇和橘香渔歌等田园综合体,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抓好深化农村改革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

5.加快培育青神农业特色品牌。推进农业特色园区建设,积极组织农业业主参加西博会、农博会、泡菜节、樱花节等特色农业会节活动,提升青神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6.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按照一河一策方案对鸿化堰灌区水系进行治理,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部门概况

县委农工办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4人)。现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17人。另有临聘驾驶员1人,借调三支一扶人员1名。(见批复表附表5)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批复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335081.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5081.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80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6335081.8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985.1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63.4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124.73元,节能环保支出5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800000元,农林水支出34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98808.48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4901220.82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人员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青神县委农工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三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145081.82元,是用于保障县委农工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5190000元,是用于保障县委农工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8985.14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63.47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72124.73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8808.48.元,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县委农工办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4633.14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19年,县委农工办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