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等具体事物。
2、编制全县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收支预决算报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报表。
3、审核参保职工每年的缴费基数,编制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台帐。
4、记录、管理、公布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5、调查参保职工工伤事故,审核支付参保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6、稽核参保单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和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7、扩大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
2016年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川人社办发〔2015〕86号)暨(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精神,确保稳妥实施。
2、继续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以及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对。将核对无误的单位数据导入省社保局数据接收平台,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3、继续做好社保的扩面工作,尤其是私营企业。
4、提高社保卡管理系统的运行。目前社保卡管理系统仅有发放功能和医保功能,尽早开发社保卡管理系统的其他功能,并与城乡居保系统融合,对接。
5、加强审计稽核工作。检查各个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费源的持续稳定和费基的合理增长。
二、部门概况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青神县社保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5人,参公编15人,现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参公人员10人,工勤人员2人,临时工(含招聘制人员)5人,退休人员4人(其中一人享受副县级待遇)。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4.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4.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2.88万元,医疗卫生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企业离退休协会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表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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