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03月29日  来源:县房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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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二)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服务。

(三)规范房地产权属登记。

(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装修管理。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房管局现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24人),退休人员12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3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房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万元,经费补助2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1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24万元,其中:一般行政运行290万元,离退休费23万元,医疗卫生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398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房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保障房维护和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保障办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廉住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支出,以及这些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廉住房、公租房建设和维护支出和棚户区改造支出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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