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10月30日  来源:县委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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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青神县委办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9人。现有在职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15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29人。另聘用人员7,有遗属 1人。

二、2015年重点工作

(一)负责县委及县委办日常文书的处理,上级党委及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及县委领导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

(二)围绕上级党委和县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负责县委及县委办文件的印发、上级文件的收发、管理等工作。

(三)涉及县委常委办、县委督查室、县保密局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党代会、党建工作会、全委会及常委会等会议服务工作、县委领导交办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部分接待工作。

三、2015年收支预算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县委办2015年收入预算5634766.76元,全部为经费拨款。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排支出5634766.76元,其中:基本支出2242766.76元,项目支出3392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委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我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会务、督查、依法治县等专项业务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常委办、会务活动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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