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青神县委政法委(含挂靠政法委的单位:维稳办、综治办、大调解协调中心、防邪办、国安办、法学会)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人(含工勤编2人)。现在职人员11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3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退休5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17人。
二、2015年重点工作
1.切实做好“春节”、“三会”等敏感时期和敏感节点县维稳工作。
2.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苗头,确保全县稳定。
3.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平安和谐青神。
4.督促指导化解重点不稳定因素,牵头化解突出涉稳问题。
5.积极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6.加强群防群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强力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治理。
7.开展见义勇为宣传、评选、表彰、慰问。
8.加强三电设施专项治理,确保全县三电设施正常运行。
9.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10.加强邪教重点人员转化稳控,切实做好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的防邪工作。
11.开展政法宣传,弘扬正气,加强打击力度。
12.法学会开展法治宣传、法学研究。
13.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14.认真开展“反恐”工作,防止全县发生暴恐事件。
15.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帮扶困难群体。
16.推进“维稳跟着项目走”,落实风险评估,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17.铁路护路为保证高铁正常运行。
18.特殊人群管理主要对刑释人员安置、社区矫正、吸毒人员戒毒(康复)、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艾滋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重点青少年专项管理。
19.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
三、2015年收支预算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县政法委2015年收入预算为3533940.22元,全部为经费拨付。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533940.22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88744.98元,医疗保险为23243.76元,离退休费91723.80元,住房公积金56227.68元,项目支出247400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委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维稳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我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社会稳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法制宣传,法学研究、风险评估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