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农发办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30日  来源:县农发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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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农业政策和财政法规,促进全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做好一事一议等重点工作。

2.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推进扶贫攻坚项目。

3.做好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和农业发展项目,整合资金,推进全县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

4.做好申报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

5.认真做好2017年统计、决算报表。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农发办无设置机构。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3,317,3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39,2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868,169元,上级补助收入5,21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33,317,389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868,169元,农林水支出24,449,22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减少141,517,59.2元。主要是中央、省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村级阵地建设资金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农发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为0元。

项目支出33,317,389元,是用于专项资金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8,868,169元,主要用于竹编产业发展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24,449,22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含农业发展资金)、村级公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东坡味道”椪柑产业发展资金、县级村级阵地建设资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农发办机关运行经费为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农发办政府采购经费为0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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