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28日  来源:县城管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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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附件: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青神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行政职能部门。

1.负责青神县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在城市综合管理上负有“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2.负责制定城区的综合管理工作计划和制度,起草城市综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

3.负责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经营占道的管理;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横幅、标牌等的管理;负责城区内临街面文明施工、打围作业、施工安全等的检查监督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交通秩序和有碍市容的商贸秩序的管理等。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推进一项改革

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配合县委编办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我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组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城市综合管理职能。

2、实行两化管理

(1)网格化。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社区干部、片区民警、城管队员、环卫工人、责任单位间的整体联运机制。

(2)信息化。借助综治中心搭建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实现巡查、研划、指挥、督办“四位一体”,构建城市管理联抓、联动格局。

3、实施三大项目

(1)实施城区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营项目,加快国有资产租赁价评估、项目方案完善、需求论证、公开招标等工作,确保2019年一季度内完成。

(2)实施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效治理项目,邀请省固废研究所制定垃圾填埋场长效整治方案,并迅速开展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

(3)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4、着力四个重点

科学规划设置临时摊区;开展以治理顽疾为重点的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3人)。现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1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3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9人。另有聘用人员33人。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青神县城市监察队。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4060974.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0974.8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4060974.8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0元,教育支出3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510.7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177.27元,城乡社区支出3574532.71,住房保障支出165754.08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10757067.17元。主要是1、减少了项目工作资金,2、减少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765974.83元,是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295000元,是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二)教育支出3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3574532.71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510.77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101177.27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165754.08元,用于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为1574169.71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5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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