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03月30日  作者:王静  来源:县城管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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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2016年重点工作

(一)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青神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城区的综合管理工作计划和制度。

(二)2016年工作重点

1、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抓秩序和市容市貌管理。

2、积极探索清扫保洁权市场化运作,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停车收费、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市场化经营的监管。

3、抓内部管理,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和治理“庸、懒、散、浮、拖”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下设事业机构1个,为青神县城市监察队(股级)。我办现有在岗人员52人(公务员2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12人、聘用人员33人),退休人员1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5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382.36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2.36万元,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8.1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城管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城管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事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监队定额补助、协管人员定额补助、城管工作经费等。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用于城管办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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