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0年02月21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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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2、牵头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县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县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县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组织、协调、规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5、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7、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8、负责“12345”党务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9、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按照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将全县行政许可事项逐步划入县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开展相应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相关事务,负责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行政审批后的监督管理,组织推动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强化市场动态监管,加强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县级部门负责将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告知和转送县行政审批局,并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未划入县行政审批局前,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履行原职责。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聚焦重大项目全力抓好招投标服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对在中心交易的重点项目,及时协调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做到“主动办、现在办、马上办”,倒排招投标时间节点,增设开评标场次等,确保重点项目及时完成招投标,尽快投入建设。

2.加强收支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提升财政收入分析研判和征收管理水平,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强化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3.夯实基础机制,服务保障民生。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统筹实施精准产业扶贫工程。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功能建设投入。着力保障基本民生,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4、以项目建设为核心,狠抓落实。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测绘等)和市政公用服务总用时控制在120个工作日内,并力争控制在90个工作日内。

5、加快完善一体化平台网办事项,提高网办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的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将达100%。”

6、进一步畅通诉求收集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统筹整合分散在县级部门的热线、政务新媒体等其他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县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全面对接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系统,受理本县涉及政务服务、民生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诉求、建议、咨询,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行政审批局是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2月21日正式挂牌,下设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个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和县政务热线服务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名,下属单位核定参公编制17名、事业编制6名,现实际在编20人,在岗18人,另有综窗临聘人员7人、热线中心话席人员4人(购买服务),安保、餐饮、保洁均以政府采购方式实行服务外包,目前单位工作运转基本正常有序。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青神县行政审批局预算总额为62068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6887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620688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523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55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703元,住房保障支出219396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543424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部门合并、县热线中心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6887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43424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县热线中心建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486523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55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703元,住房保障支出219396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00元。

基本支出2373087元,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3833800元,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1343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30338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8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7894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657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8359,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534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939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县热线中心建设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3087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635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567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县热线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窗口工作资金:保障中心窗口人员正常工作顺利推进;

2、大厅运行资金:确保中心大厅正常顺利推进;

3、评标专家经费: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正常顺利推进;

4、外派干部补助经费:确保外派干部工作正常顺利推进;

5、依法治县专项经费:确保本单位依法工作正常顺利推进;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青神县行政审批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6736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年,青神县行政审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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