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28日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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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抓好阵地建设,促交易市场规范。

2、抓好平台整合,实现平台平稳过渡。

3、抓国有产权交易规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抓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5、抓好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6、抓好扶贫攻坚,实现精准脱贫。

7、抓班子带队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落实服务平台硬件投入,建立一个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阵地

我中心要充分利用租赁财富中心1000平方米办公场地,布局为“两通道”(公用和专家通道)、“五区域”(咨询受理、开标拍卖、专家评审、视频监控、行政办公),实现“分区运行、动静分离、封闭管理”。

(二)突出“科技+创新”这一重要抓手,强力推进招投标系统的改造升级

我中心要把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载体,用“科技+创新”的方法,对原有平台进行全面、系统的优化升级,形成“一网三库四系统”(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库、项目库、从业人员库,业务处理系统、监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银行支付系统)建设。

(三)强化内部管理,实现“五化”目标

——交易法治化。一是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和运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二是制定新的流程管理服务指南、流程图、现场交易各投标主体行为规范、现场管理办法等新的制度措施,规范进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三是聘请律师担任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操作电子化。要在原有工程招投标系统的基础上完成改造升级,完善工程招投标系统;新开发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软件,实现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招标;开展异地远程评标,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开发手机APP系统,实现投标人手机上报名。

——程序规范化。一是优化窗口岗位设置,实施流程化管理;二是简化、深化、细化和优化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的流程图;三是固化交易现场规范,制定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交易现场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化。从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效能投诉、信访举报和提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一步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推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规范。

——干部阳光化。一是构建电子监察视频监控、业务服务监控、内部监控“三道屏障”,对办事窗口、开评标等现场进行全程监管;二是制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建立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梳理廉政风险点,全员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四是创办“廉政文化墙”,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部门概况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0人,现无退休人员,经县编办审核新增2名临聘人员,现共有12人。有公务用车1辆。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479593元。其中:经费拨款1439593元,经费补助4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47959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639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0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628元,住房保障支出91562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减少70407元。主要是厉行节约所至。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044593元,是用于保障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35000元,是用于保障中心运行、临工工资、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物业管理费、网上竞价系统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226394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14009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47628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1562元,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6566元。(数据出处:公开表3-1中公用经费总额)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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