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04月01日  来源:县公安交管大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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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的考核与发证、发牌等工作。2016年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深化城区道路交通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打造机械大道三级执勤点,建立24小时勤务机制;做好大型群众活动秩序维护和警卫开道工作。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车管所便民服务举措,从源头管理入手狠抓办证、入户进口关,创建服务示范窗口。继续深入开展好“双三”和“警民亲”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扎实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

二、部门情况

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3人,全部为行政编制;代管青神县公安局下属事业机构青神县车辆管理所,编制人数10人,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民警22人,退休人员5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10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37人。

三、201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要求,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16年收入预算 7620882.46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4320882.46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3300000.00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排支出7620882.46元,其中:基本支出5757930.76元,项目支出1862951.7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青神县复兴水库管委会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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