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旅游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29日  来源:县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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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旅游业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旅游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规划、指导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青神旅游网络、旅游线路建设,挖掘、培育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旅游服务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向上、向外争取旅游建设资金、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加强对全县旅游产业的宣传包装和对旅游业市场的依法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的文明建设和法制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旅游事业费的管理;培训旅游业人员,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导游人员队伍;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县旅游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旅游股(旅游管理股)、旅游执法大队。

(二)2017年主要工作。

完成岷江旅游经济带总规、中岩风景区详规,优化提升汉阳古镇旅游基础设施规划。二是实施岷江两岸景观提升行动,重点以汉阳、虎渡溪航电库区为两核,逐步打造滨水慢行系统,构建特色水生态景观体系。举办好龙舟旅游文化节,鼓励中国特技滑水队冠名,代表青神参加国际国内各种赛事,加大外宣。继续开展东坡初恋地旅游文化节、椪柑节、采茶节等文化会节活动,配合做好首届眉山樱花节相关活动。四是实施“旅游+”行动,引导306、709等闲置资产向文创康养产业发展。以全市A级景区质量提升“百日整治行动”为契机,推动国际竹艺城、江湾神木园提档升级,完善景区内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内部景观布局,畅通内部旅游线路。精心规划、包装、推广以竹文化为代表的青神一日游、二日游独特体验旅游线路。开展生态旅游区、历史文化名镇、特色小镇、精品村寨、最美乡村、星级农家乐、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等品牌创建。建设智慧旅游,建立“青神旅游”新媒体平台。对我县旅游品牌、产品做提升策划,与知名旅游公司、网站、旅行社、博物馆开展合作,借助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实现整合营销。组织境外省外营销活动,主动融入大峨眉旅游圈和成绵乐旅游带。出台旅游三产扶持政策。配齐配强旅游干部队伍,探索旅游人才等级考核和标准化认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旅游局属全额财政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1人,借用、临聘人员6人,另有遗属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4.4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4.40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4.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3452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2.29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7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02万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旅游局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减少9.003万元,主要由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调整。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13.407万元,是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01万元,是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34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2.293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4.76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602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7年,县旅游局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357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县旅游局机关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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