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司法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08月27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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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二)负责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

(三)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全县“148”法律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司法局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6 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2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现有在职人员 27人(其中:公务员 23人、参公人员 1 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6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 3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8万元,经费补助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万元,医疗卫生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司法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普法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六五”普法宣传和其他宣传工作经费,人民调解个案补贴1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调解员的案件补贴。

司法局:附表2(为准).xls

司法局:附表1(为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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