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07日  来源: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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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房地产交易管理、房产档案管理、白蚁防治工作、保障性项目建设和管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凝聚人心,加强管理,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抓好对我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服务。保质保量的完成2018年保障性工程、棚户区改造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抓好白蚁防治工作和加强对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7人,其中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7人。现有在职人员24人(其中事业人员24人),退休人员14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38人。另有聘用人员6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青神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1002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3840239元,提前预通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6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510023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0元,城乡社区支出295622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45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381元,住房保障支出11594173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2018年的预算收支较2017年减少886875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住房保障收支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597279元,是用于本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502960元,是用于保障房地产服务中心住房保障办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4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业务工作任务等。

(二)城乡社区支出2956229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37345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152381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1594173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包括棚户区改造和租赁补贴支出11260000元,用于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和棚户区改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1393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房地产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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