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卫生系统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06日  来源:县卫生系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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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卫生方面的决策部署;

2、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拟订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4、统筹规划全县卫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工作的政府部门。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制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工作;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直接联系群众服务工作,推进管理创新,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3、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公立医院改革。

4、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其它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卫生系统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17人,现有在职人员170人(全额拨款“三支一扶”大学生2人,全额拨款定单定向医学毕业生4人,差额拨款事业人员164人),退休人员97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67人。另有聘用人员75人,遗属15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卫生系统收入预算总额为9,935,33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35,332.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县卫生系统相应安排预算支出9,935,332.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471.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92,861.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卫生系统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减少9,008,391.00元。主要是减少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部分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卫生系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758,332.00元,是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2,177,000.00元,是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1,442,471.00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8,492,861.00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青神县卫生系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2,729.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青神县卫生系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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