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06日  来源:县卫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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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4、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政府部门。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2、推进管理创新,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优化配置资源,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卫生计生文化和党风廉政建设。

4、强化卫生计生宣传工作。抓好无偿献血工作。

5、做好卫生计生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1人,现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公人员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20人,离休人员1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41人。另有聘用人员5人,遗属0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青神县卫生和计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643,77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43,774.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3,643,774.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969.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27,416.00元,住房保障支出223,389.00元,节能环保支出1,200,00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卫生和计划局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减少4,122,822.00元。主要是减少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部分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658,374.00元,是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985,400.00元,是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0,0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建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72,969.00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27,416.00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23,389.00元,用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1,2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医疗污水建设运行经费及医疗固废集中处理购买服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7,318.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27,000.00元,主要用于大型项目支出,病媒生物防制、乡镇卫生院医疗污水建设运行经费及医疗固废集中处理购买服务及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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