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妇幼保健院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09日  来源:县妇幼保健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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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保健服务,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工作服务体系建设;

2.加大《母婴保健法》的宣传力度的执法力度;

3.认真做好孕妇和儿童两个系统管理工作;

4.巩固爱婴医院和二级甲等保健院;

5.做好计划生育技术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6.做好妇幼卫生统计工作;

7.全面完成妇幼项目工作;

8.努力完成2018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无下属预算单位。现有事业人员36人,退休人员11人。

三、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妇幼保健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517,217.00元,全部为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17,217.00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0,3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6,917.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妇幼保健院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253,727.00元。主要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妇幼保健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妇幼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285,217.00元,是用于保障妇幼保健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32,000.00元,是用于保障妇幼保健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公益事业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0,300.00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公益事业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26,917.00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妇幼保健院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380.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县妇幼保健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公益事业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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