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水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水务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扎实推进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全域供水,全域污水治理河(湖)长制等工作。
2、实施并完成黑龙镇季时坝村和南城镇沙河村供水主管网建设,鸿化堰中型灌区后续结余资金改造治理,筒车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粤江河水毁修复建设,以及乡镇污水处理提档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
3、启动思蒙河五更桥防洪治理,岷江瓮家坝新建堤防青神县鸿化堰生态改造及青神湖、青绘湖河湖水系连通,复兴水库扩建工程PPP项目,工业开发区及乡镇污水处理提档升级改造PPP项目等工程项目。
4、启动岷江青神小三峡堤防,思蒙河长池段防洪治理等工程前期工作;申报省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规划。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水务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7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32人)。现有在职人员107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98人),退休人员81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88人。另有遗属12人。青神县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西山片站,东山片站(复兴、官厅、青龙水库管理处),鸿化堰片站(鸿化堰管理处),河道管理处(河长办),复兴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见批复表 附表5)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76901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22217.00元,经费补助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4769014.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6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79399.00元,医疗卫生834382.00元,住房保障支出1132987.00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789447.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水务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664098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水务事务支出中有些项目实施完毕如“小农水工程等”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69014.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64098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水务事务支出中有些项目实施完毕如“小农水工程等”有所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9399.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4382.00元,住房保障支出1132987.00元。
基本支出12432387.00元,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336627.00元,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86000.00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379399.00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834382.00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132987.00元,用于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水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32387.00元,其中:
人员经费98610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571317.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水利局2019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797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水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做好了脱贫攻坚第一书记的保障工作。
2、青龙水库仁寿淹没区群众生产生活补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精神要求,及时将生产生活补贴拨付仁寿洪峰乡,以保证地方安定团结,维护一方稳定。
3、上牛寺电站拆除补助,保证南城镇红桥社区(上牛寺电站拆除)处的鸿化堰渠道畅通,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保障。
4、9座供水站土地租金补助。按照土地租赁合同,及时将租金拨付到乡镇村社或农户,确保生态建设顺利推进,以及社会稳定。
5、项目前期专项经费。在项目工作开展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扎实推进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全域供水,全域污水治理河(湖)长制等工作。
6、水利工程水毁及岁修补助,对鸿化堰灌区和复兴、青龙、官厅水库灌区的沟渠水毁进行修复及岁修,以保证大春生产用水,为保证今年大春水稻的适时栽插、水稻丰收奠定了基础。
7、全县防汛、抗旱抢险及物质储备经费。较好地落实了防汛抗旱有关制度,加大防汛抗旱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力度。
8、2019年复兴、官厅、青龙水库淹没区粮食补助。足额兑付给农户,以保证地方安定团结,维护一方稳定。
9、依法治县专项经费。做好《水法》等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水利事业的发展。
10、2019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和耗材费,较好地落实了防汛抗旱有关制度。
11、2019年小二型水库管理员报酬及养老保险金补助,按时兑现了库管员的报酬及养老保险补助,保证了地方安定团结,维护一方稳定。
12、内审及政府投资工程审计经费(含购买服务),用于支付水利项目审计服务费。
13、城市消防栓建设经费,因机构改革该项目调整由县住建局实施。
14、河长制专项经费。保障我县境内的1江5河32溪流的河长制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15、防汛、抗旱抢险专项经费。加大防汛抗旱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16、援彝干部补助。为援彝干部的安定工作提供保障。
17、水利设施管理维护专项经费。确保了全县23座水库、供水工程及其他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
18、青神县“十二五”农村饮水工程(2011年中央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尾款),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县水务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71317.00元。(数据出处:公开表3-1中公用经费总额)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县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7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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