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接待办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28日  来源:县接待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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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接待办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2. 部门概况............................................................................3

  3. 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3

  4.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3

  5.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4

  6. 名词解释............................................................................5

附件:

1.青神县公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协助市接待办完成一、二级接待任务,省(部)级接待: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专委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省)级以上在职领导以及担任过上述职务的老领导来青的接待。

2、市(州)级厅(局)级接待:市(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现职副厅(局)级以上领导来青的公务接待由县接待办负责。市(州)离任副厅级领导来青的公务接待由对应的四套班子办公室负责,县接待办协助。

3、省级部门厅(局)正职领导来青的接待。省级部门厅(局)副职领导来青的接待。对口县级部门负责接待,县接待办指导。需要由县接待办负责接待的,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安排工作餐一次。

4、以中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名义来青的各类检查团(组)的接待。牵头县级部门负责接待,县委、县政府安排工作餐一次,由县接待办负责。

5、市(州)党政代表团、友好区县党政代表团来青的接待;友好区县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来青的公务接待。

6、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由接待办承担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

(二)2019年主要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提升接待队伍政务接待水平,保障各类接待重大活动顺利开展以(2019国际竹艺交易博览会)。保障机关食堂正常运行,完成2019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接待办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人。(设领导职数1名)。现有在职人员4人(其中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1人,临聘人员2人)。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批复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1129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129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611297.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1842.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92.0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47.84元,住房保障支出21414.24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154044.00元。主要是根据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100000.00元,机关事务管理经费减少8000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接待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61297.00元,用于保障县接待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1252000.00元,用于保障县接待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1842.86元,主要用于县接待办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保障机关食堂正常运转以及我县公务接待顺利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92.06元,主要用于县接待办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12747.84元,主要用于县接待办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1414.24元,用于县接待办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公务接待费项目资金:圆满完成上级领导调研青神接待任务;

2、机关事务管理经费项目资金:用于保障机关食堂2019年县级领导及县领导随性的日常工作用餐。

3、保障机关食堂县级领导周转房日常维修维护运行正常运行运转;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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