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3年01月19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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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司法局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司法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2.制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指导、管理、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筑牢忠诚根基

1.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学思想学报告学指示、比觉悟比担当比实绩“三学三比”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风险隐患防范,督促干部职工规范日常言行特别是网上言行,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用活用好门户网站等平台,规范管理工作群组使用。完善树立先进典型、评先评优常态化机制,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司法行政干部的时代风采。

3.深化党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完善“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三级党建工作体系,用好党支部战斗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增强组织生活实效。扎实开展“基层组织提升年”行动,深化“同心筑梦·法润青神”品牌创建,争创“五星级”党支部。

二是提升法治统筹能力,深化法治青神建设

4.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全面推广应用“1+8”示范试点成果,扎实推进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年度督查和考核,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迎接法治眉山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督导。

5.深入实施《青神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培育和发掘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开展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

6.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迎检督查。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常态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持续围绕生态文明、食品药品安全、禁毒、防范电信诈骗、预防网络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分层分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完成“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及管理考核一体化平台建立,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积极打造小三峡村法治文化阵地及瑞峰镇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法治宣传阵地;做好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动态管理。

三是提升法治保障能力,护航青神高质量发展

7.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做好自然资源领域重要规划类合法性审查要点编制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围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决策等中心工作,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确保审核质量。建立法治审查人才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立足青神实际,围绕法律顾问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探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核工作,着力司法所赋能转型。

8.积极参与全市复议应诉业务培训,提升复议应诉人员工作能力。落实《青神县行政应诉管理办法》《青神县行政应诉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逐步强化行政复议场所及硬件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全县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

9.加快构建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和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切实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集中评查工作,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为企业释法解困。

四是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建设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0.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融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等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考评机制,进一步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发展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11.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引领,按照市上“四有”“四化”标准体系,力争推荐评选一批“四有”律师、“四化”律所。加强律师行业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管理规定。引导全县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申请公职律师,确保年底青神县执法单位公职律师覆盖率达100%。组织律师志愿者进企业、园区开展主题法治讲座,推进“法治体检”“千所百所帮万企”、重点项目法律服务“1+1”专项行动、“民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等活动常态化。

12.持续开展政府民生实事法律援助项目,办理援助案件100件,提供法律咨询1600人次。完成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制定《青神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办法》,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

13.深入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服务,减少群众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提供,开展为困难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强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远程视频委托、声明等公证。积极拓展公证业务,如探索办理涉及微信、抖音等电子平台的证据保全公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

五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积极推进平安青神建设

14.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大培训、大比武、大评查”活动,扎实做好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实施“一周六月”和“信息化管理”管理措施,建立重点和易脱管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台账及稳控责任清单,定期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并督促整改,防止脱管漏管,预防重新犯罪;结合“三新”教育,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和“心理辅导”,落实心理评估档案;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争取建设阵地。强化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管理,健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机制,提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和帮教率。推进全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稳步提高完成核查率、核查成功率、衔接成功率。

15.扎实开展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争创汉阳司法所、西龙司法所为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完成罗波司法所、高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司法所业务工作培训,全面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能力。

16.加强《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宣传贯彻,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组织机构。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软弱涣散调解组织和“零案件”调解员,对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集中备案登记,打造西龙“有四说事”调解品牌,开展星级调委会、等级调解员、青神县调解能手和优秀案例评选推荐工作,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专题调研,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职能作用。以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为契机,引导公证、律师队伍等多种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总结提炼青神“枫桥式”经验。

六是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7.着眼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鲜明政治过硬,实干过硬、群众公认向导,积极推荐“讲政治、敢担当、善创新、重落实”的干部,畅通优秀干部晋升渠道。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和“关键少数”作用,在各个方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敢于自我革命、遵规守纪守法、勤勉敬业尽责的示范者。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思想引廉、作风葆廉、服务筑廉、文化倡廉”为主要内容的“青廉机关”“青廉站所”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严格执行市委、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严格执行《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强化党纪国法教育,强化日常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优化完善岗位风险防控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机关纪检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推动机关纪检做实监督、严格执纪、发挥作用。

19.按照“四化四铁五硬”要求,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切实提升队伍的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强化专业能力提升,分层分级抓好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全体干部轮流进行政治理论领学、持续办好“干部小讲堂”等方式提升队伍政治理论及业务素质。强化综合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采取挂职锻炼、跟班带班、急难险重岗位历练等方式,提升干部实战能力。建立干部关爱机制,强化正确用人导向,有序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和职级晋升。激发工作热情,增强队伍归属感、获得感。

  1.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司法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7个,其中行政编制31个,参公编制3个,事业编制3个。

青神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1. 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61.8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6.9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116.92万元,公证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

  2. 收入预算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76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万元。

  3. 支出预算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76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84万元,项目支出8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61.8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6.9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116.92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公证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

    收入总预算为76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万元。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1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8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8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17.04万元,占75.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5万元,占8.94%;卫生健康支出37.88万元,占5.54%;住房保障支出67.77万元,占9.91%。

具体情况为: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496.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及维持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

10.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依法治县及普法宣传工作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7.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失业险、工伤险等。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3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按照规定标准为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7.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商品及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为78万元,较2022年增长78万元,原因是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经费预算收入。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8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78万元,其中: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支出39万元、特殊人群专项经费支出14万元、法律援助经费支出5万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公证专项经费支出1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司法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青神县司法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9.37万元,上涨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临聘人员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青神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等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神县司法局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

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3年青神县司法局年度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县、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平安青神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青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8万元,其中:

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支出39万元,确保全县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98%以上;

特殊人群专项经费支出14万元,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法律援助经费支出5万元,对应援对象进行法律援助;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

公证专项经费支出15万元,保证青神县公证处正常运行。

依法治县及普法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开展全县普法工作,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上一条:青神县信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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