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青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社会管理职能。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二是发展经济职能。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镇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包括1.组织制定本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三是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四是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夯实基础,突出亮点。对标“七个基本”,强化村(社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社区党建“1314”工作法,持续抓好花园、文林两个社区特色党建点打造。
2.做强工业,做美农业。全力完成固定资产和非工固投申报任务,帮助指导企业入规入统、提档升级,开展工业企业安全检查。大力发展近郊观光农业,有序推进岷江流域生态屏障扶贫项目实施。
3.保障用地,服务建设。完成滨江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协助做好国有土地拆迁和滨江新区市政道路、景观工程、防洪排涝管网建设,为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4.践行环保,改善环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三大战役,做好全域生物质禁烧工作,强化“河长制”管理,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抓好城乡环境整治,加强对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的治理力度,维护区域发展环境。
5.抓好安全,强化治理。做好企业生产、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完成“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共建多元共治体系,强化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涉黑涉恶问题源头治理。
6.以人为本,落实民生。扎实精准脱贫工作,规范动态管理,及时清退,新增致贫户。落实惠民政策,认真做好低保、五保清理和复查,配合完成高龄老人居家养老等工作,促进劳动保障、征兵、科教文卫等事业工作全面进步。
二、部门概况
青城镇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8人)。现有在职人员36人(其中公务员24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9人),退休人员2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56人,另有遗属1人。(见批复表附表5)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批复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城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3565993.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65993.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3565993.1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9334.2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595.66元,卫生健康支出98152.29元,住房保障支出384611.04元,农林水支出5094699.96元,城乡社区支出1136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1019168.16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等支出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5993.16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19168.16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上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9334.2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595.66元,卫生健康支出98152.29元,住房保障支出384611.04元。(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4457638.2元,用于保障镇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9108354.96元,用于保障镇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9334.21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595.6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98152.2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113600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5094699.96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384611.04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57638.2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3216.9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54421.2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镇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18名社区工作者工资、五险: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2018年大学生村官考核奖励: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2019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保障村(社区)日常办公正常开展,组织活动有效;
4.安全专项经费(含森林防火):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6.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7.村(社区)纪检小组误工补贴: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8.村(社区)四职干部养老保险: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9.村级干部目标考核绩效报酬:确保村(社区)四职干部工作目标完成;
10.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等: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1.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2.会议费(含党代会、人代会):确保党代会及人代会顺利召开;
13.建华社区路灯照明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4.建华社区阵地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5.内审及政府投资工程审计经费(含购买服务):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6.清河行动专项经费(含购买服务):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7.群团工作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8.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9.网格化管理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乡村振兴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1.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建设: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2.乡镇纪委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3.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4.乡镇人大主席团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5.乡镇武装部专项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6.依法治县工作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7.义务兵优待金: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8.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9.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做好河长制巡河工作,垃圾清理工作,提升网格内居民环保意识,改善小区环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青城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4421.21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比2018年减少16369.7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19年,青城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高台乡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汉阳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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