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汉阳镇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提升财政收入管理水平。
2、建设滨江生态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轴。依托岷江生态资源和汉阳航电工程,沿线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
3、抓住传统村落及特色镇建设契机,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翻身街改造工作,做精城、做亮景、做特文、做活水。全力配合汉阳湖忆村三期项目建设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
4、完成新路村、上游村、小三峡村土地整理项目。
5、完成场镇雨污管理配套建设及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改造。
6、开展火神庙保护修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火神庙建筑现状,开展火神庙进行保护修缮工作。
7、建设山地生态乡村旅游区。加速推进农旅产业环线建设步伐,打造集骑游、体验、观光、休闲为一体的乡村美景。
8、国家级卫生镇复评。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进行准备,迎接省爱卫办的复查。
二、部门概况
青神汉阳镇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3人)。2018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公人员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2人,三支一扶1人),退休人员6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3人。另有遗属5人。青神县汉阳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汉阳镇收入预算总额为5192460.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2460.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5192460.8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5766.3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096.59元,卫生健康支出107018.61,城乡社区支出198600,农林水支出1923775.42,住房保障支出172203.84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439647.85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城乡社区支出如“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汉阳镇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1982880.43元,是用于保障汉阳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209580.42元,是用于保障汉阳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100元,主要用于汉阳镇人大日常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91217.39元,主要用于汉阳镇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85449元,主要用于汉阳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000元,主要用于汉阳镇开展审计管理工作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00元,主要用于汉阳镇开展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5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000元,主要用于汉阳镇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8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980元,主要用于汉阳镇人民政府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2620.6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72656元,主要用于汉阳镇人民政府机义务兵优待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839.99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7315.17元,主要用于汉阳镇人民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69703.44元,主要用于汉阳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98600元,主要用于汉阳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3812元,主要用于汉阳镇高校毕业生工资、保险等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150000元,主要用于汉阳镇环境治理等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697337.42元,主要用于汉阳镇村(社)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项)52626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务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2203.8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汉阳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2880.43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4454.0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68426.3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汉阳镇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汉阳镇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建建设,全面推进汉阳镇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传统村落保护,全面推进绿色乡镇建设,切实保障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开支。
1、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经费:修建完善基础设施,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进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
2、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保持干部队伍稳定,提高干部积极性,维护正常运转;
3、村(社区)纪检小组误工补贴:纪律监督村(社)日常工作;
4、村(社区)四职干部养老保险:保障村(社区)四职干部养老保险;
5、村级干部目标考核绩效报酬:保障村(社区)干部待遇,队伍稳定,加快乡村振兴建设;
6、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并表彰先进,促进了群众和党员之间的互动,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大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7、2019年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基层基础设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等提供保障和提升;
8、贫困村第一书记乡镇工作补贴:保障第一书记工作补贴;
9、三支一扶大学生五险:按时足额缴纳三支一扶大学生五险;
10、网格化管理专项经费:保障专职、兼职网格员各项经费,形成县、镇、村、社区、网格四级管理模式;
11、消化政府性工程债务资金:化解债务,消解矛盾;
12、会议费(含党代会、人代会):党代表会议费、人代会会议费及相关会议、资料及服务支出;
13、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县、镇代表参观视察活动,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工作制度,提升代表的履职服务能力;
14、乡镇人大主席团经费:按主席团工作职责要求,保障主席团活动开展;
15、乡镇标准化谈话室建设资金:谈话室建设从监控设备、室内改造及材料达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规范要求;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汉阳镇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5426.39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青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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