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28日  来源:罗波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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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罗波乡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罗波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适应新常态,加快经济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绿色生态是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聚焦生态农旅之乡,建设美丽山水罗波”的发展思路,坚持农旅融合,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之路。各村要从大处着眼规划,从小处着手落地。积极探索建立支撑绿色发展的各类珍稀树种苗木花卉的母本园。

2、把握新要求,实施乡村振兴。一是加快园区建设。集中力量支持金牛河农旅产业园、龙泉沿江农旅产业园、小溪山水天香农旅产业园等八大产业园。二是培育农业主体。支持和鼓励在晚熟柑橘、藤椒、蔬菜、茶叶以及乡村旅游等产业中培育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三是创新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村组两级组织在壮大集体经济、服务产业发展、整合各类资源中的作用。四是发掘乡土文化。发掘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乡土文化,进行保护性收集、合理性利用、市场性开发、包装宣传。五是修复森林生态。鼓励和支持各类业主和农户建立高效优质林木花卉母本园。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农户短期收益。六是保护水系生态。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加快“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实现。七是实施道路美化。严格落实农村道路管理村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四好”(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公路创建活动。严格管控道路两旁的私搭乱建等违建。八是打造多彩庭院。结合本乡实际规划布局农房等建筑样式和风格,积极引导群众自发参与到打造多彩庭院的行动中来。

3、运用新思维,促进民生改善。一是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突出“一村一业”的工作思路,鼓励贫困户自主创业,发挥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二是做好社会事业工作。完善一般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和救灾资金、物资规范化管理制度以及临时救助制度等。

4、形成新氛围,推进社会治理。一是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持续改进安全社区建设,确保罗波乡安全和谐发展。二是做好矛盾调处工作。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落实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全面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加强辖区巡逻防控力度有效降低发案率;继续做好治安巡防,加快“雪亮”工程的实施,确保乡域安全。

5、争取新作为,加强廉政建设。一是坚持务实高效。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权责清单,坚决整治“微腐败”现象。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坚定乡党委统一领导,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加大对政府工程建设等领域行政监察和财政监管力度,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和反腐败红线。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树立和维护人民政府良好形象。

二、部门概况

罗波乡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人,行政工勤编2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现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4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4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41人。另有聘用人员4人,遗属3人。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罗波乡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6452673.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2673.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6452673.7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2673.7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651.7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074.41元,住房保障支出265155.84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罗波乡政府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384095.71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如“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罗波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

罗波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02673.71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34095.71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事务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9321.0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651.79元,卫生健康支出68074.41元,城乡社区支出178600元,农林水支出2334870.59元,住房保障支出265155.84元。

基本支出3149184.12元,用于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303489.59元,用于保障机关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400元,主要用于罗波乡人大机关日常运转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722560.32元,主要用于罗波乡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00元,主要用于罗波乡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000元,主要用于罗波乡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371987.2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及日常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50000元,主要用于三资审计工作日常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支出及日常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5000元,主要用于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相关支出及日常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80000元,主要用于全乡党建工作相关支出及日常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工作相关支出,如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8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方面工作的日常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79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2842.0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030.19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7884.03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7900元,主要用于罗波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12458.9元,主要用于罗波乡城乡环境公共设施管理等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28600元,主要用于罗波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40568.54元,主要用于罗波乡高校毕业生工资、保险等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281746.62元,主要用于罗波乡村(社)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1507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青神县罗波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49184.12元,其中任意经费2378125.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71058.7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2018年大学生村官考核奖励:对大学生村官黄丽2018年度考核奖励;

2、2019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保障7个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顺利开展;

3、安全工作经费:隐患排查,按时发放协管员补助,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提高全乡环境卫生治理;

5、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提高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

6、村(社区)纪检小组误工补助:切实保障村纪检员基本报酬;

7、村(社区)四职干部养老保险:解决村四职干部2019年的养老保险;

8、村级干部目标考核绩效报酬:满足全乡28名四职干部2019年年终的考核绩效报酬;

9、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用于大学生村官黄丽一年的生活补助;

10、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推进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会议费(含党代会、人代会):保障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召开、政府大型会议的召开;

12、内审及政府投资工程审计经费(含购买服务):促进全乡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促进每个项目实施推进、完成更加合理合规合法,加强内审宣传,提高工作能力;

13、清河行动工作经费(含购买服务):乡域内河流、溪沟确保水清、岸美,水质得到提升;

14、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关工委、妇联工作推进;

15、社会治理经费(含扫黑除恶):对重点人员进行维控,依法对申请人进行调节,悬挂宣传资料;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罗波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1058.77元。比2018年减少85573.23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厉行节约,且2019年度未安排有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未安排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河坝子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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