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10月25日  来源:县人民法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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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附表............................. 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1

二、收入决算表.................................... 21

三、支出决算表.................................... 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3.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能动司法,把“三大审判”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抓实重点案件审理,服务大局有新成效。

2.迎难而上破解“执行难”,全力以赴“兑现”生效裁判。严格司法,把“一纸判决”与依法强制执行人、财、物相结合,有执必果,实现权利人权益有新突破。

3.全心全意为民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和谐司法,把执法必严与合理缓和社会矛盾相结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服务民生有新作为。

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阳光司法,把司法体制改革与全面司法公开相结合,以公开树公信,打造提升法院形象新平台。

5.坚持“两个从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廉洁司法,把党建工作与法院队伍建设相结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监督有新态度。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129.9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84.64万元,增加22.9%。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司法体制改革、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5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56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53万元,占71%;项目支出449.23万元,占2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29.9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584.64万元,增长22.9%。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司法体制改革、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7.6万元,增长22.5%。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司法体制改革、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万元,占0.3%;公共安全支出(类)1377.58万元,占8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7.81万元,占5.6%;医疗卫生支出(类)31.8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59.48万元,占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61.76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33.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9.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9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3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5.3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了两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97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接待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8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包括:脱贫攻坚对口帮扶调研、审判管理工作调研等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99万元,比2017年减少14.64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差旅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神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各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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