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档案局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19日  来源:县档案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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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档案工作履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监督、检查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2、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组织指导全县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和档案宣传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5、负责全县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6、依法保管、保护、鉴定和提供利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编辑、公布档案史料。

7、进一步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投入数字化建设128万元,完成县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全文扫描296.5万页,著录目录56万条。完成民国档案目录体系建设37975条。有72个单位使用了眉山市数字档案室系统,上载眉山市档案数字室平台档案文件级目录42903件、68103条,全文扫描133179页。

2、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对各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管理指导,完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复查)6个,全年共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168人次;同时,选送人员参加全国、省、市档案培训21人次。做好了档案“八防”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档案馆工作。改善档案馆安全保护设施,编制接收名册,制定了年度接收计划。一是接收了工商质监局、旅游局、民政局、人社局、竹管会、粮食局、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档案局等8个单位的文书、工程、婚姻档案7906卷(件)进馆;二是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档案流向管理,对商务局、交通局下属、农牧局下属等进行指导、督查,并指导开展档案的规范整理和移交进馆;三是接收了第九届中国竹文件节形成的850件及声像档案进馆,丰富了馆藏档案资源。四是依法向社会鉴定开放档案98卷。

全年共接待利用者3180人次,提供利用档案28326卷件,复印26170页,出具档案证明1750份;其中,规范性文件清理利用5823卷,复印23292页,数字化扫描利用20407卷;做好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接待异地查档5人次,提供3卷次。加强档案利用事例汇编,及时上报典型利用事例12条;同时,做好了利用档案的登记、统计工作。

4.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开展了机关档案行政执法专项检查16个单位。

5、抓好重大项目档案的管理。加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指导,开展对岷东大道青神段项目、青神县岷江二桥项目、汉阳古镇等13个重点项目的登记备案、督查、指导;验收2个;加强对产业园区档案工作的指导、执法检查和培训。指导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文书、项目和声像档案的收集归档。

6、农业农村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档案工作。指导乡镇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归档1857卷件;深入乡镇、行政村指导各类文件材料整理归档9950卷件;开展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试点;指导全县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巩固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成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档案局为独立编制的参公事业单位,2017年末在职职工7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参公人员6人。退休人员6人,聘请专业驾驶员1名,保安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256.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6.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0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25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万元,占36.4%;项目支出163.17万元,占63.6%。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增加4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6.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91万元,分别增长18.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91万元,增长1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61万元,占92.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万元,占3.24%;医疗卫生支出4.05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6.67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61万元,比2016年增长24.8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万元,比2016年下降174.7%。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4.05万元,比2016年增长54.32%。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67万元,比2016年增长18.74%。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5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持平。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公车改革,车辆移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的费用都是机关事务局统一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档案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万元,比2016年增加0.41万元,增长3.2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档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青神县档案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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