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来源:县委统战部  点击:[]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全县统一战线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和上级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县工商联和党外人士,及时通报情况,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工商联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协调全县宗教工作,督促检查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调查研究,联系宗教界代表人物,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湾同胞的回乡探亲访友工作和海外经济团体的来访工作,负责台胞回大陆定居的材料上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的推荐工作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的安排;负责工商联(商会)党外副会长的培养、选择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工作部门党外行政领导职务以及县人大党外常委委员、县政协党外常委的选择、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6.负责联系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和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协商关系并研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组织和推动工商联及统一战线各方面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

7.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关系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统战史志工作。

9.负责指导基层党委统战工作和基层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组织党外代表人士100人赴浙江大学培训1次,组织参加各类学习7次;组织开展非公经济人士“四信”教育、企业实效管理、环保和安全等专题培训6次,培训人员500余人;组织企业外出学习交流3次;经组织考核提拔使用科级以上党外干部5名。

2、抓好政党协商,引导统战成员建言献策。年初制定了《青神县2017年政党协商(会议协商)计划》,并按计划召开专题协商会议,分别征求党外代表人士对《青神县绿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县十四届二次党代会报告等意见建议;召开青神县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和青神县各界人士中秋茶话会,通报全县相关工作情况,收集建议意见20余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推荐77名非公经济人士担任各级各类代表,引导提交各类建议、意见、提案18件,有效为县域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3、引导统战成员投身脱贫攻坚行动。积极引导全县36户非公企业以“企业+基地”、“企业+就业”、“企业+培训”等模式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投入资金2165万元,解决就业4000多人。

4、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统战网络。一是县委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坚持做到“四个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三个带头”。二是在全县15个党工委均配备了统战委员,15个非公企业配备了统战委员、统战工作联络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5、巩固统战基础,打造三个统战基地。创建“基层统战工作示范基地”、“眉山统一战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和“眉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示范基地”;开展了以“四川藏区觉姆竹编技能培训班”为首的各类创业、技能培训等各类活动30余次,参加人员2000余人次。

6、凝聚统战新力量,建设两个统战团体。成立了青神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和青神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搭建了基层统战新平台。

7、抓好非公经济“两个健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企业调研、上门服务20余次,撰写企业调研报告4篇,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8个。

8、强化民族宗教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统战部安排,全力配合省委藏区办、市委统战部做好藏区竹编技能培训工作;安排30个县级部门对口帮扶30户少数民族贫困户,指导众缘普济社慈善组织对本地贫困学生、残疾人开展关爱活动;制定了《青神县推进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定期在宗教教职人员中开展“讲经说法”活动,切实维护宗教场所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委统战部为独立编制的共产党机关,2017年末编制6人,在职职工6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1人,机关工人1人。退休人员7人。

青神县委统战部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136.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6.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13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1万元,占63.61%;项目支出49.50万元,占36.39%。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增加30.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安排了党外干部高校培训,相应增加了全年收入总额和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委统战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6.0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63万元,分别增长29.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委统战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63万元,增长29.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8万元,占8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占5.3%;医疗卫生支出3.57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5.43万元,占3.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8万元,比2016年增长55.34%。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比2016年下降67.5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57万元,比2016年增长156.83%。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43万元,比2016年增长16.52%。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33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已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委统战部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4万元,比2016年增加1.02万元,增长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

2018年10月20日

上一条:青神县委党校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