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审计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30日  作者:县审计局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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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政府财政经济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18年投资审计工作计划完成审计项目12个,其中,竣工决算审计9个,跟踪审计项目3个;配合市局完成项目年跟踪审计。

2.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对国家审计署及审计厅、市审计局安排项目进行联合审计。

4.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税收征管情况、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签、重点专项情况进行审计。

5.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村(社区)干部农村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业务指导。

6.做好全县内部审计指导工作。

7.做好审计业务日常工作及挂乡挂企、结对帮扶和对上争取资金工作。

8.做好审计档案的装订和归档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审计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青神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和青神县审计局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16.2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0.45万元,减少12.0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1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2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1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0万元,占60%;项目支出208.09万元,占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6.2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0.45万元,减少12.0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0.45万元,减少12.0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6.78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61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类)10.8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20.02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支出决算为17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2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已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开展区县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走访人大代表、对口帮扶慰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64万元,下降64.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接待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8人次,具体包括:县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局指导下,首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将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绩效评价范围。

1.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2.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良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5万元,比2017年减少37.53万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差旅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神县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各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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