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开展农村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价。
3、编制农村能源发展规划。
4、指导、监督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
5、组织开展农村能源科学技术普及、宣传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6、组织开展农村能源技术、工艺、产品的试验、示范、推广。
7、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网点建设:完成了全县农村沼气网点的建设、验收、审计工作。
2、沼气项目工作:完成了沼气项目的建设、验收、审计等工作。
3、CDM工作:完成了CDM资料的收集、核实、整理。
4、开展沼气实用技术培训:2017年共举办沼气实用技术培训5次,主要针对农村户用沼气的日常使用方法、维修技巧、常见小故障的排除、沼料的管理以及沼气使用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受训人员达550余人次。
5、完成全年沼气安全检查,做到了月月入户安全抽查。完成了沼气安全演练1次。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是农牧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2017年末在编制5人,职职工4人,其中参公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36.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66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3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6万元。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减少10.43万元和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直接支付,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相应减少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农能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6.6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43万元和10.43万元,分别下降22%和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43万元,下降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26.23万元,占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万元,占12%;医疗卫生支出2.45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3.57万元,占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26.23万元,比2016年下降18%。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万元,比2016年减少58%。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45万元,比2016年增长43%。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57万元,比2016年增长13%。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4万元。包括:人头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
公用经费4.2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减少9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无接待事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等于财决公开3_2表公用经费数)。
2017年度,青神县农能办运行经费支出4.23元,比2016年减少5.57万元,下降56.8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直接发放和厉行节约、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0.59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因我办是属于农牧局下属股级单位,有一辆沼气专用车属于农牧局资产,由农牧局统一管理、统一预算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20日
下一条: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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